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专题>三城同创 你我共建>详细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10:38: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三城同创知识窗)
  【标准原文】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标准释义】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应达到《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的要求。城市中的建(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的容貌,均适用本标准。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并公布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和标准,结合本市发展实际,研究和制定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工作计划,健全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人员编制等方面制度,确保数字城管工作有效推进和处置效率不断提高。已经投运的城市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覆盖面积和管理内容,保障其正常运行,并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发展。
  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况,应及时修复。城市道路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养护、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护设施。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畅通、完好,道缘石应整齐、无缺损。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等应保持齐全、完好、正位,无缺损,不堵塞。交通护栏、隔离墩应经常清洗、维护,路面上的各类井盖应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齐。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定期粉刷、修饰,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规定;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无破损、残缺等;建筑物屋顶应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屋顶安装的设施、设备应规范设置。
  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里弄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域水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油污、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岸坡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各类船舶及码头等临水建筑应保持容貌整洁,各种废弃物不得排入水体。
  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城市绿化养护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应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城市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应统筹兼顾,做到经济合理,满足使用功能,景观效果良好。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友情链接:

大足网服务 | 大足简介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2013-2021 txdzw Co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杨廷端(重庆名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402360

渝ICP备1300712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