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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10:35:35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对区司法局、区规划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社保局、邮亭镇、金山镇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  区司法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推进法治大足建设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公务接待控制不严、个别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的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检查督促指导工作不够,个别职工干工作有推诿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监督环节存在遗漏;脱贫攻坚工作有一定差距,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不力。  区规划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三会一课”走过场;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到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编制城乡规划与群众实际生活需求有差距;执行规划相关规定和拆违工作执法不严;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部分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党费交纳不及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不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超标准报销出差餐费、涉嫌公款旅游、公车管理不严等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深度不够,措施不多。  区城管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反邪教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领导干部违规配备办公用房、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优亲厚友问题;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关注民生问题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突出。  区水务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消极对待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应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交流机制不畅;基层水务站作用发挥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强化纪律意识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足,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乏力。  区安监局(区煤管局):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做选择,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反邪教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违反干部任用制度;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形式主义,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执行财经纪律有差距,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落实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  区社保局: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形式化;民主生活会不认真,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临聘人员录用管理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存在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发放信息奖励金、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把控不严等问题;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干部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够;监管制度不健全,管理社保专项基金存在较大廉政风险;落实扶贫攻坚工作不力,医保扶贫、养老扶贫工作不扎实。  邮亭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对反邪教工作重视不够;基层组织弱化,部分村(社区)干部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存在违规发放补助、报销学历教育费、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等问题;个别镇、村(社区)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有差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财经纪律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监督责任压得不实;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工程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个别村(社区)干部执行扶贫政策优亲厚友现象突出。  金山镇: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村居换届选举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个别村(社区)报销伙食费频繁等现象;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双代管”流于形式,一些村(社区)大量白条入账;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精准扶贫浮在表面,措施不多,产业扶贫项目少。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制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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