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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督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2日6时30分讯(特约通讯员 谭显全 通讯员 高明科)昨(1)日,笔者从重庆市大足区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及新冠肺炎患者感染性样本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连日来,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督查 特约通讯员 谭显全 摄

该支队人员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和指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情况,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和管理情况,实验活动的开展情况,人员防护和废弃物处理情况等。

从此次督查的情况来看,大足辖区内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进行了备案,按规定设置了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洗眼装置及门禁系统,配备了防护服、KN95/N95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规范穿戴;对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进行了规范处置。承担核酸检测工作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均按规定建立了新冠肺炎患者感染性样本台账,对新冠肺炎相关样本进行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查阅资料  特约通讯员 谭显全 摄

执法人员也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消毒记录不规范、医疗废物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并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规范疫情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下一步,该支队将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本次病原微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促进辖区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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