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首设河段检察官 探索治水新思路
河段检察官抽检濑溪河水样。(大足区生态河长办供图) 重庆日报讯(记者龙丹梅)重庆日报记者9月6日从大足区生态河长办了解到,该区为濑溪河、太平河流域河段创新设置了5名河段检察官,河段检察官上任后,不但可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调生态损害赔偿事宜,也将针对破坏所联系责任河段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同时可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来推动水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据悉,大足区也是我市首个为河段设检察官的区县。 据了解,大足地处涪江、沱江的分水岭上,资源性缺水严重,特别是保障城乡供水和保证生态基流(指下游生态所依赖的上游河流水文基本流量)的矛盾尤为突出。此外,大足地处河流源头,来水少、流动小,河流自洁能力差,因此,对水污染的治理要求更高。为了切实督促相关专项治理前头单位履职、保障河长制顺利实施。今年7月,大足区建立了河段检察官制度,在濑溪河、太平河流域首设了5名河段检察官,以此来促进职能单位有效衔接。 5名河段检察官“上任”后,负责联系该区公安局、城乡建委、农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水务局等部门。他们不但参与巡河巡岸工作,也会及时了解河道排污、倾倒垃圾、占河填河挖河、河道水质变化等情况,收集破坏水环境的案件线索。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制度、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河段检察官将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推动其执法规范化。 河段检察官也要接受考核。据了解,大足区生态河长办、督查室将把河段检察官巡视辖区河段时收集案件线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提起公益诉讼追究排污主体责任作为量化指标,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评比通报。年终将汇总评比结果,并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 大足区生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设置河段检察官参与治水,该区有力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截至今年8月,大足区检察院共立案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已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7份。被监督单位采取定期清漂、完善环保设施、截污纳管、拆除排污场所等措施,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污染问题进行了治理。(原载2018年9月7日《重庆日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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