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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攻气水土污染防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8日电(记者安路蒙、王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到57.7%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7%以内……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7日召开的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内蒙古列出了2018年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清单,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2017年内蒙古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布设土壤国控监测点位1834个,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向东在会上表示,今后3年,内蒙古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未达标的呼和浩特、包头、乌海等盟市要把控制散煤和工业污染作为首要任务,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重污染企业从城区搬入工业园区。  持续开展清水行动。重点推进黄河流域大黑河、乌兰木伦河和辽河流域老哈河、西拉木伦河及额尔古纳河治理,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进度,消除大入黄口、乌兰木伦河、三艮才入黄口和西辽河大桥4个劣V类断面;加强工业及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完成36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净土行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铅锌铜采选集中区域整治,今年起,赤峰、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锡林郭勒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执行重金属特别排行限值,已建项目年内必须完成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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