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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特色资源亟待“地标”提供法律保护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阿克苏的苹果人人夸。”这句流行在新疆的顺口溜道出了新疆人心中的自豪。作为独具新疆特色的地理标志资源,这些产品甚至成为当地最亮眼的名片。  “新疆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也孕育出了众多具有新疆优势的农产品和民族特色产品等,但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地理标志商标仅有85件,位居全国第12位。”在今年1月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陈忠宽不无遗憾地说。  “地标”产品少易遭侵权  2017年11月,由新疆阿克苏地区工商局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为期一个月的“阿克苏苹果”商标专项行动。  一场揪“李鬼”的行动,不但维护了阿克苏苹果这一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还从根本上遏制了假冒、仿冒阿克苏苹果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除了阿克苏苹果、哈密瓜等特色产品,伊犁薰衣草、昭苏油菜花、天山雪莲、番茄、啤酒花等产品同样颇具新疆特色,且部分产品在新疆的产量在全国都占到很大的比例,有些特色产品甚至是当地的重要经济作物,更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然而,因为没有统一的组织进行管理运作,这些称得上“金字招牌”的产品却长期处于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状态,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多年来,新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进展速度并不快。目前,阿克苏地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在15件左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阿勒泰地区仅有4件和2件,个别地区尚为零。  申请需要具备诸多条件  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要求该商品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这些条件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且申请主体也限制为社会团体或研究机构等,个人和某一企业均无权申请。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注册商标已达5万余件,占到全区的43%,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还为零。  “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需要具备诸多条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外,还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戴炯解释说,90%的地理标志产品都是农副产品,乌鲁木齐市作为首府城市,在种植面积上明显受限。多年来,乌鲁木齐市一直在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资源,但受生产规模的限制,一直欠缺申请的条件。  这一难题无解吗?答案是否定的。  今年,新疆工商部门将把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商标资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力争年内每个地州市、兵团都能挖掘出10件以上的地理标志商标资源,并编制好地理标志资源名录。  从法律上保护特色资源  戴炯透露,乌鲁木齐市一直在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资源,今年仍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目前,乌鲁木齐市正在达坂城区培育豆类和菊花的地理标志产品,力争年内实现“零”的突破。  他介绍,虽然乌市达坂城区的豆类经专业机构检测,蛋白质含量确实比一般质量的豆类稍高,但种植面积小,产量不高,难以形成规模。  目前,乌鲁木齐市计划从宣传角度着手,一方面对经营户展开宣传,另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出面,向区内外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从广告投入和以参加全国性的商品交易会的方式,将名声打出去。  毋庸置疑,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除了能有效保护新疆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外,也为新疆优质特色资源从法律上提供了有力保护。  陈忠宽说,2018年,新疆各级工商部门将主动牵头,把地理标志注册作为脱贫攻坚和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力争年内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突破100件。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宣传推广,把地理标志商标作为地方优势特色产品的“金字招牌”,在法律保护和树立地方形象上作出更大努力。(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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