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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法律援助窗口搬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实现法律援助业务 “一站办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3 13:35: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法律援助与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只进一门、一站办结”,减少群众办事往返奔波,从9月1日起,大足区法律援助窗口正式搬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据悉,原设在棠香街道安康路133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的法律援助政务服务窗口,新址为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6号窗口(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可正常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等全部业务。

本次搬迁设置为期一个月过渡期,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至10月1日。过渡期内,原址、新址两处窗口均可受理法律援助相关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原址将停止办理该项业务。

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民可搭乘大足105路、106路、顺线108路直达区政务服务中心南门,逆线108路直达北门;也可乘坐107路至吾悦广场站步行前往。自驾群众可导航“大足区市民中心地下停车场-入口”停车。

办事群众如有疑问,可拨打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3-43775690、023-43366602,法律援助窗口咨询电话023-43775148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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