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大足新闻>详细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融媒体中心关于终止与原广告代理商合作并授权新代理机构的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3 18:18: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

因合作协议期满,经双方友好协商,重庆市大足区融媒体中心与重庆国瑞广告有限公司的广告代理合作关系已于2025年4月23日正式终止,原由重庆国瑞广告有限公司代理的各项广告业务及相关服务均已停止。

为提升我中心传媒业务的运营效率与服务品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我中心将所有广告经营、文化传播及相关业务独家授权予 重庆大足石刻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 全权代理,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各类广告经营业务(含户外广告、媒体广告等);

2. 文化传播项目策划与执行;

3. 会议及展览服务;

4.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5. 其他相关文化传媒业务。

在此声明: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除重庆大足石刻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外,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我中心或我中心“合作伙伴”“授权代理商”等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一切未经本中心及上述授权分公司书面确认的代理行为均属无效,我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侵权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周知,谨防上当受骗。所有业务合作请直接与唯一授权代理机构联系。

期待我中心与各位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特此声明!

重庆市大足区融媒体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附:唯一授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大足石刻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1号附9号(广电大厦9楼)

联系人:隆春 15023793696 宋烨双 18223580824

终审:韦怡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友情链接:

大足网服务 | 大足简介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2013-2021 txdzw Co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杨廷端(重庆名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402360

渝ICP备1300712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