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普法宣传进社区
9月18日,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十周年之际,大足区委政法委联合大足区人民法院在南门桥广场开展5G车载便民法庭社区普法活动,通过“科技+互动+案例”的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共同营造“不干预、不打听、不插手”的司法廉洁氛围。
活动现场,5G车载便民法庭的LED大屏通过播放“三个规定”动画解说短片和情景短剧,向社区群众直观解释“三个规定”的内容、意义,生动展现什么行为违反“三个规定”以及干警如何拒绝。现场还展示了“三个规定”实施十年来的法院系统正反面典型案例,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司法人员对外接触交往等三个维度,构建起一套防止干预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体系。
大足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以来,“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干警思想自觉,“拒绝干预、依法办案”成为干警行为自觉,“不请托、不插手、不干预”的司法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记者 毛双 熊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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