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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关于电力用户长期未用电、减容(暂停)超2年的销户公示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5-09-12 15:4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电力用户:

经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电力用户(明细见附件1)连续六个月未用电,且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之规定,请涉及的电力用户尽快到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双桥供电中心属地营业厅办理销户、退费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未办理退费的,后续仍可咨询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后续若有用电需求的,我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用电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供电营业网点。

经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以下电力用户(明细见附件2)减容时长超过两年且未办理减容恢复业务。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二十五条:“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得少于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恢复的按照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之规定,请涉及的电力用户尽快到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双桥供电中心属地营业厅办理减容恢复、减容、销户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日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不再保留容量使用权并按销户或永久性减容处理。销户未办理退费的,后续仍可咨询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后续若有用电需求的,我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增容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供电营业网点。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30天。

服务热线:023-49446696。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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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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