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违法建筑共建美好家园
违法建筑问题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难点和痛点。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
通俗来讲,就是指那些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程序,或者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又擅自改变用途、扩大规模的建筑行为。常见的私搭乱建有外立面开门开窗;在楼顶公共场所搭建宠物棚子;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浇筑的阳光房、形成封闭的公共空间等。这类建筑不仅侵占公共资源、破坏城市景观,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活。
近年来,大足区以“控新增、消存量、抓长效”为工作思路,通过创新举措和高压整治,全力推进违法建筑专项治理,为市民打造更加宜居、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自2022年以来,大足区累计拆除违法建筑479户,面积达41539平方米,分类处置174件,没收违法收入792.21万元。
然而,违法建筑的危害深远,却屡禁不绝。目前,全区仍有存量违法建筑4403户,面积约43264平方米。
今年,区政府将违法建筑整治纳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确保整治成效,大足区创新推出“1+5”工作模式,即1个工作专班、5项工作机制,通过联合联动、联防联控、精准巡查和联合整治,实现高效能治理;依托“网格巡查+物业监管+卫星图斑+群众举报”的四级联动机制,针对存量违法建筑,坚持疏堵结合、拆罚并举,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筑监管“全覆盖、无漏洞”。
数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大足区累计巡查小区120余次,现场制止违法建设行为54次,拆除新增违法建筑10件,面积达195.86平方米;累计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筑34件,没收违法收入196.92万元。同时,对逾期未拆除违法建筑的失信行为者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包括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制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共治局面。
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尹光建表示,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违建,完善管控体系,严格控制可能产生违法搭建的“灰空间”,从源头上减少违建行为。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杜绝违规装修行为。
违法建筑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足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不支持违法建筑行为。如发现违法建筑行为,可拨打43722174举报电话,共同维护城市秩序。
记者 何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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