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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来源:新渝报 发布时间:2024-10-23 10:2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新渝报讯(记者 谭显全)10月22日,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物业服务公司发出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该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各物业公司向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收取电费时要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充电设施经营者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价格。

  该人士表示,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通过充电App、小程序,在充电设施旁的显著位置制作公示牌(栏)等方式,向用户公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价格发生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终审:曹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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