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大足新闻>详细内容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大足本月已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2187.58万元、临时救助金3.36万元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2-11-30 10:07:35 浏览次数: 【字体:

  新渝报讯(记者 毛双 见习记者侯小梅)11月29日,记者从大足区民政局获悉,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大足区采取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等举措,全力减轻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按照《大足区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要求,大足区民政局精准落实救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暂停动态复核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
  与此同时,大足区民政局还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或正在办理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以信息核对为主,暂停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审核确认。在低保、特困审核确认过程中,如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立即实施临时救助。
  此外,对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11月以来,大足区民政局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2187.5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22万人;为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群体发放临时救助金3.36万元。

终审:陈咏梅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友情链接:

大足网服务 | 大足简介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2013-2021 txdzw Co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杨廷端(重庆名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402360

渝ICP备1300712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