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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2-10-30 02:42:4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30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管控时限暂定3天,实行连续3天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3.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所在村(社区)协调安排,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4.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的本小区楼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除指定保供单位外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管控时限暂定3天,实行3天2检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       


终审:陈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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