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来足 调研《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调研组来足,调研《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并出席相关调研会议。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皮晓青,市文旅委一级巡视员江卫宁,区委书记陈一清,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九龙坡区、南岸区、南川区、铜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陪同调研或出席会议。
当天,调研组先后前往大足石刻游客服务中心、棠香街道红星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区老年大学等地,调研我区贯彻落实《办法》的相关情况。
自2020年8月1日《办法》施行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将公共文化服务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配足配强公共文化服务业务干部和专业人员,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数字化和网格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区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文化产品,丰富了老百姓的精神生活,也能达到育人、润心、提智、培趣的作用。”沈金强表示,《办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以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为主线,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队伍不稳定、内容不丰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度不高,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沈金强要求,直视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办法》明确的职责,要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创新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思路和办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质量,思考文化事业如何与文化产业更好结合,通过文化事业推动、引领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下一步,调研组要梳理调研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更好地促进政府履行好职责,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有新的发展。
记者:张琦 曹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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