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近日,郑女士来到三驱法庭起诉离婚,她左手上的绷带引起了立案人员的注意。
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郑女士支支吾吾。承办法官立即察觉到,郑女士可能遭受了家庭暴力。经过法官耐心开导,郑女士逐渐放下心理包袱,讲述出了她婚姻中的“不幸遭遇”。
郑女士和丈夫阳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郑女士发现丈夫的脾气非常暴躁,时常因为一点琐事对她非打即骂。郑女士也曾报过警,但丈夫阳某却对民警的教育置若罔闻,依旧对妻子拳脚相向。
“这次仅仅因为带孩子的问题,又是对我一顿拳打脚踢,把我的左手拇指打骨折了。”郑女士哭诉着说。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建议郑女士立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郑女士备齐所有申请材料。承办法官经过审查后,第一时间签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送达至阳某所在的派出所、社区,让郑女士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6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正式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家庭矛盾,它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要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法院都将依法受理。
承办法官表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及时送上法律“护身符”。区人民法院充分重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充分及时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家事纠纷“民转刑”。
记者:张玮 通讯员:谭成易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