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高升镇放生猫头鹰
本网讯(记者 张玮)近日,我区警方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据介绍,高升镇派出所近日接到群众报警,称高升镇养老院内有人饲养疑似猫头鹰的鸟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大厅一鸟笼里养着一只猫头鹰,经初步鉴定,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养老院的罗某介绍,半个月前,这只猫头鹰飞进了亲戚家的鸽笼,把鸽子吃掉了。亲戚将猫头鹰抓住后,告诉了平时喜欢养鸟的罗某。罗某见猫头鹰长相奇特,便拿过来养着玩,但他并不知道喂养猫头鹰是法律禁止的。
经检查,这只猫头鹰身上无外伤。民警对罗某非法饲养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晚,在森林警察支队的指导下,民警将猫头鹰带至附近适宜其生存的竹林里进行了放生。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属于猛禽,千万不要贸然去捡,更不可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若碰巧遇上,请及时与警方、林业部门联系。
终审:刘琴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