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法律要回尾款
大足网讯(记者张玮通讯员程行)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向原告赵某支付工程款75000元。
原告赵某称,他与被告杜某于2021年5月26日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由赵某为杜某设计施工某工程所有门窗的制作和安装,以及约定工程定金、尾款的比例。现原告赵某已完成全部案涉工程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原告赵某的工程价款为71.162万元,但被告杜某仅支付58万元,剩余工程价款拖欠未付。
多次催收无果,原告赵某将被告杜某与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被告杜某因对案涉工程的质量有异议,与原告赵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不愿支付剩余工程款。
考虑到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为及时帮助工人们拿回工资,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最终成功劝说被告杜某支付工程款,而原告赵某也同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向原告赵某支付75000元,矛盾顺利化解。
承办法官表示,工程款纠纷往往标的较大,涉及多方利益,法院坚持调解优先,高效优质化解双方矛盾,为人民群众送去司法“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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