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本网讯(记者 谭显全)昨日,记者从区卫健委获悉,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文件,命名大足区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自2017年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来,全区上下围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的要求,以创促建、以创促改,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人员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区中医院成为全区三个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之一,积极探索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中医药服务体系。
目前,我区正在紧紧围绕高起点做好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产业“十四五”规划打造紧密型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利用龙水湖、玉龙镇等生态资源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医养结合中的特殊优势,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利用各种传承平台,培养一批中青年人才,造就一批名中医,增强发展后劲;建设一批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争取建设一个国家中医重点学科。
区卫健委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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