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大足新闻>详细内容

给文化遗产撑起法律“保护伞”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15:1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作人员对古墓进行修复。

  近日,位于宝兴镇虎形村赵家河坝附近和龙水镇大围村的两处被盗掘的清代古墓,经过半年的修复,正式通过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和大足石刻研究院文物专家的验收评估。至此,全市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终于告一段落。

  沿着曲折的山路,文化遗产检察官和大足石刻研究院文物专家先后来到位于宝兴镇虎形村赵家河坝附近和龙水镇大围村的两处清代古墓进行现场评估。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专业的修复,原先被损坏的两处古墓已经恢复“原貌”。

  “这两处墓葬都是清代比较典型的墓型,古墓对于研究当时人们的生活,湖广填四川移民文化都有很重要的价值。”大足石刻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蒋思维说,在修复的过程中,修复人员多次走访当地村民,尽可能保持古墓的原始风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要求,集聚合力更好地保护大足石刻等文物资源,区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了重庆首个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11项协作机制,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由4名文化遗产检察官轮值,聘请3名文物专家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办案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修复建议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两处清代古墓的修复是区检察院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后办理的第一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回到2019年夏天,宝兴镇虎形村赵家河坝附近和龙水镇大围村的两处清代古墓先后被黎某等人盗掘,墓碑、墓室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去年10月10日,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黎某、徐某等五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人共同赔偿被盗古墓葬保护修复工程费用45000余元。

  之后,区检察院委托大足石刻研究院利用这笔费用,对被盗掘的两座古墓进行了保护性修复。大足石刻研究院组织了专业人员对于两处古墓进行了现场清理和记录,并开展修复实验,对墓碑和盗洞进行了修补,风化的地方也进行了加固。

  “通过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和法治宣传,实现了对文物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两处清代古墓的修复作为全市首例该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成果体现,为相关案件办理和涉案文物保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文化遗产检察官龙云说。

  据介绍,区检察院自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以来,共办理5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大足石刻研究院开展联合巡查16次,发现文物自然损坏需修补4处、文物保护安全隐患5处,均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加强与专业机构、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办案联动等工作机制,打造文物保护的司法宣传平台,进一步做大文物保护工作格局,增加文物保护合力,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传递文物保护责任,致力于使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活力。本报记者毛双李海文/图


终审:陈咏梅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友情链接:

大足网服务 | 大足简介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2013-2021 txdzw Co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杨廷端(重庆名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402360

渝ICP备1300712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