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2022年全区将培育20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法〔2021〕70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大足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大足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我区将深入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重点指重庆农商行大足支行)“三社”融合大力发展。通过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构建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切实解决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加强“三社”融合发展主体建设方面,提出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到2022年,实现涉农镇街基层供销社全覆盖,其中培育基层供销社示范社20个,到2025年,全区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其中培育“星级社”170个,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全部入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200家以上正常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方面,在《大足区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池管理办法》资金池中支持重庆农商行大足支行加大“三社”融合发展信贷资金投入规模,放贷主要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基层供销有限公司等“三社”融合涉农经济组织,原则上每年发放信贷不低于5000万元,量化到各镇街分支机构。
记者 毛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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