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大足新闻>详细内容

酒驾追尾面临刑责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12-16 16: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施竣译)酒驾的危害不言而喻,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近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民警接警称,一辆摩托车在龙水一宾馆外追尾一辆小车,有人员受伤。民警在事故勘察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一身酒气,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脑壳是昏的,看到前面有车,也没减速,开近了才看到对方是停着的,我直接就撞上去了。”当事人徐某回忆了事发时的经过。

  据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徐某当天中午在龙水一餐馆吃饭,期间喝了3杯共计300克白酒,然后回家休息,下午5点过驾驶摩托车去吃晚饭。没想到,酒劲还没过去,反应能力迟缓,追尾了前面小车,徐某表示后悔不已。

  经交巡警认定,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鉴定,陈某血液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2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拒绝酒驾,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千万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能因为丝毫侥幸心理而动摇。

终审:刘琴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友情链接:

大足网服务 | 大足简介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2013-2021 txdzw Co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杨廷端(重庆名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402360

渝ICP备1300712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