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追尾面临刑责
本网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施竣译)酒驾的危害不言而喻,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近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民警接警称,一辆摩托车在龙水一宾馆外追尾一辆小车,有人员受伤。民警在事故勘察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一身酒气,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脑壳是昏的,看到前面有车,也没减速,开近了才看到对方是停着的,我直接就撞上去了。”当事人徐某回忆了事发时的经过。
据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徐某当天中午在龙水一餐馆吃饭,期间喝了3杯共计300克白酒,然后回家休息,下午5点过驾驶摩托车去吃晚饭。没想到,酒劲还没过去,反应能力迟缓,追尾了前面小车,徐某表示后悔不已。
经交巡警认定,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鉴定,陈某血液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2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拒绝酒驾,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千万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能因为丝毫侥幸心理而动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