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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11-17 15: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记者获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区市场监管局连日来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在严格落实销售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报送的基础上,实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销售发热类药品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互配合,实现对购买“四类药”人员的监管。如线上通过“重庆药监app”,对进店顾客购买“四类药”实名登记上传,线下全力推动辖区零售药店落实购买“四类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实现疫情线索“监测——登记——报告——核查——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同时组成督查组,持续坚持“每日一提醒,每日一督促,每日一警示”,定期汇总分析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采取现场、电话约谈等方式“一对一”督促各药店对标检查、自我规范、自我整改,并开展巡回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该局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发热类药品购买管理制度,对购买发热类药品的人员要凭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报备,并进行“二次测温”。对体温超过37.3°但又未购买药品的,要求药店第一时间上报所在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部门,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据悉,区市场监管局专门抽调32名精干执法人员,分成8个组,对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暗访检查,重点对销售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核实、规范,做到“不漏一人、不差一笔”。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零售药店432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32家。

记者:谭显全

终审: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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