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让生活充满阳光
从本学期开始,每到月初,大足籍在校残疾大学生小蒋、小吴,各自照例会收到爱心人士发来的600元助学金。这笔钱是由大足区肢体残疾人协会的吴朝光、伍利华、刘安菊等人自掏腰包一起凑出来的。几位爱心人士拄着拐杖,在双桥做小生意,挣钱不多。但他们愿意帮助同病相怜的两个年轻人,直至他们完成学业。他们说,因为自身是残疾人,所以很理解残疾人的不易,希望尽己所能帮助家庭不太宽裕的残疾大学生完成学业,以便实现他们的人生梦想。
这份善行犹如暗夜中凌空怒放的绚烂烟花,夺目而给人美的愉悦享受——扶助弱小、捐资助学,本就是人人称道的美事一桩,更何况伸出援手的还是为生活辛勤打拼的一群残疾人士。善事不易做,斯人尤其难,旁观者的敬意油然而生。
这份敬意并不只来自于捐款。与那些爱心富豪数以十万计、百万计的捐资助学金相比,爱心残疾人士的捐款金额不可相提并论,然而他们所展现的“心中有光”这种人生境界,让生活充满光芒。
寻根究底,这份敬意正是来自于他们所坚持的价值观:即便身处逆境、遭遇人生不幸,依然热爱生活,依然播种希望,依然心中有光。心中的“光”,就是“真善美”。他们因为先天或后天的因素成为肢体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克服诸多不便积极奋斗、乐观生活,展现了旷达的人生态度;他们想方设法帮助遭受同样不幸的后生,更是在传递照亮漫漫前路、镌刻着“真善美”三字的火炬。
做“心中有光”的人,是值得被推崇的。而一个人是否真正“心中有光”,在危难时、在困境中,更能检验其成色。
历史上,身受宫刑而遭遇人生奇耻大辱的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没有因为身体的残缺而导致价值观扭曲。他心中有光,秉笔直书著述《史记》,坚持褒正抑邪,弘扬天地正气。《史记》一书被鲁迅盛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身体残缺的司马迁凭借《史记》,成为立德立言立功的三不朽“完人”。
现实中,大足区第三届道德模范郑华伟,在遭遇家庭重大危机,妻子罹患渐冻症的时候,他勇敢扛起责任,从爱热闹的人变成居家“宅男”,19年来悉心照顾妻子的一切,不让妻子受委屈,不折不扣地兑现“相伴相爱一生”的承诺。心中有光的郑华伟每次背着妻子回父母老家,跨过门槛时都要高声喊一句:“新媳妇回来喽!”情形如同他第一次带妻子进老家门一样。这种坚持实在不多见。
那些“心中有光”的人,他们输出正能量,温暖了俗凡世界,挺起了社会的脊梁,他们的故事值得广为传颂,并再三咏叹。拥有这种品质,可以说是社会贤良人士的必备属性,自然也是芸芸众生、普罗大众应该效仿的对象。
邓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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