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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创森模范”评选活动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10:42: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陈龙)昨日,记者从区创森办获悉,我区启动了“森林校园”“创森模范单位”“森林城市模范社区”(统称“创森模范”)评选活动,书写“森林与城市完美相依”的优美画卷,让爱绿、植绿、护绿,共建森林城市、共享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森林校园”范围包括全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大专院校;“创森模范单位”包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厂;“森林城市模范社区”包括全区所有社区。

评选的“森林校园”标准为:学校有校园园林绿化规划,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做到校园无裸露泥土,大草坪、大铺装、大水体少硬堡坎、硬水岸、硬树池少,人工景观、人工水体、人工喷泉少;生态自然,坚持生态理念,景观和谐自然,乔木、灌木、草坪搭配恰当,具备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生存环境条件;学校要开展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种一棵树,开设绿色课堂。

评选的“创森模范单位”标准为:一般单位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工矿企业等单位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单位绿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突出以乔木为主;无明显林木病虫害发生,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评选的“森林城市模范社区”标准为:社区绿化率在35%以上,逐步形成“森林大足、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护绿、植绿活动,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杜绝随意破坏树木、损毁绿篱等现象发生。

据悉,此次我区将评选出3个“森林校园”、6个“创森模范单位”、3个“森林城市模范社区”。已命名的不再参与评选。评选结果将于12月公布。

终审:曹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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