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司法来和解
大足网讯(通讯员 刘线平 王梅)近日,三驱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不久前,三驱镇新民村村民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三驱文创园六匠灯具厂门口时,将楠林村老人毛某撞倒,毛某伤势严重,当即被送往三驱镇中心卫生院医治,交巡警出警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主动要求通过私下协议解决有关赔偿问题。
事发后,当地村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毛某家人提出,毛某生命体征已十分微弱,要求陈某按照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陈某一方认为毛某仍在住院治疗,有救治希望,只愿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双方因此僵持不下。三驱交巡警大队委托三驱司法所出面调解。
随后,双方当事人来到三驱司法所调解室参与调解。三驱司法所负责人在听取双方各自需求的基础上,仔细地进行法理分析,告知陈某及其家人,交通事故为毛某一方造成严重人身伤害,陈某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告知毛某家人,因毛某仍在住院治疗,未达到死亡赔偿标准,无法以此标准强行索偿。经过耐心劝导,纠纷双方逐渐放下敌对情绪,最终达成和解,以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由陈某给毛某一方赔偿28万元。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基层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开展事故责任认定、赔偿纠纷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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