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生活100问——网络游戏装备被盗怎么办?
【示例】
小李与小明都是某款游戏的忠实玩家,两人常常组队玩游戏。一来二去后,小李知道小明非常舍得购买游戏装备。为此,小李通过邮件方式向小明的电脑植入了某种计算机病毒,远程控制小明的电脑,盗取了小明游戏账号中的q币、游戏装备,随后将盗取的q币、游戏装备出售获利数万元。请问,小明的q币和游戏装备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法条】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
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解读】
在互联网时代,财产的种类、形式、使用方式都越来越多样化,为了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法典》第127条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虽然与房屋、汽车、手机等有形财产相比,网络虚拟财产没有有形外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虚财产没有价值。例如,在网络游戏中,玩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参与网络游戏,通过购买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获得感官和精神上的享受,这些网络虚拟财产花费了玩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且可以在网络游戏玩家之间进行交易和流通,其价值不言而喻。此外,电子邮箱,淘宝店铺、社交账号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
具体到本示例,小明的q币、游戏装备就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价值,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小李盗取小明的q币、游戏装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小明的民事权益,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小明有权请求小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第1款的规定,作为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小明游戏账号中的q币、游戏装备不仅可以有偿转让给第三人,还可以作为遗产被合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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