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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07-21 12:54:35 浏览次数: 【字体:

道路交通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头等要事。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扭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整治重点

1、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未按规定审车、闯红灯、逆行、超员、乱停乱放、乱穿乱行、追逐竞驶、加装雨伞、人行道骑行等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公交车未按站点停靠、出租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靠边停车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占用公交车站停车或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6、严厉查处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校车、农用运输车等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按规定通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7、严厉查处并曝光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8、严厉查处变形拖拉机违法上路行驶、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假牌套牌、非法拼装等违法行为;

9、严厉查处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行为。

三、处罚措施

凡是存在本通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处。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雨伞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两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教育力度,一律滞留车辆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对于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大足道专办:43781190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110、43728122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96096、43720975、43722258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足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终审:罗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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