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饮酒晚上测出酒驾
大足网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杨婷)“中午喝的酒,晚上驾车出行应该没事吧?”许多驾驶员都抱有这种心理,认为酒精在几小时内就能挥发完全,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近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驱大队民警在宝兴镇黄桥村一公路处例行检查时,一辆小车超越前方多辆车向民警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将车拦下,驾驶人简某见民警拿着呼气酒精快测棒,便“自报家门”称其还未吃晚饭,主动要求测试。
民警随即对他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31mg/ 100ml,已达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看到吹气结果,简某呆了:“我只是中午喝了三瓶啤酒,怎么晚上还有酒精?”
黄某连忙解释,他晚上确实没吃饭,以为酒气消了才驾车出门的。民警对简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他讲解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
据了解,简某当天参加堂哥孩子的10岁生日宴,喝了三瓶啤酒。下午4时,又接到同学邀请到大足城区吃晚饭,直至晚上8时许,简某驾车从三驱往大足方向行驶,驶至宝兴镇黄桥村村办公室外。以为不会被查出酒驾的简某,便加快速度超越前车,并主动向交警请求测试,结果测出“饮酒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简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判断酒驾的标准在于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标准,就可认定为酒驾或醉驾,因此,请驾驶人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拒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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