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转让成功
大足网讯(记者 刘星)近日,我区第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转让成功,转让价款918万元,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此次交易的是龙水镇十里店村5组13.5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原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重庆市大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审查,转让前,该宗土地已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者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符合转让条件。经龙水镇十里店村第五组村民确认同意转让该宗地使用权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市大足区永昌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转让价款918万元,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据悉,2015年3月,我区率先启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并明确了试点有关确权、定价、交易、分配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入市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76宗、2472.7亩、总价款8.7亿元,亩均交易单价37.7万元,与当地国有建设用地均价持平,基本实现了同地同权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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