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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让公证服务惠及寻常百姓家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06-03 11:36:2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咨询公证服务。 受访单位供图

市民咨询公证服务。 受访单位供图


  

  “感谢你们哟,我外孙的监护权公证书终于拿到了……”今年4月,大足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再一次来到棠香街道红星社区荣某的家中,将其外孙的监护权公证书交到她的手中。经过前前后后几次上门服务,监护权公证书最终成功办理。看到这来之不易的公证书,老人激动不已,一个劲儿地向工作人员道谢。
  这是公证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3月以来,全区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该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服务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将公证服务提质增效,运用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四个办”工作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门办”:服务暖心又周到
  针对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处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
  今年3月,居住在棠香街道红星社区的荣某来到公证处咨询如何取得其外孙小松(化名)的监护权,以便代理小松办理所在社区相关安置房登记手续,以及为小松入学等事项提供保障。
  经了解,小松的母亲智力残疾,当年在其行为意识不能辨别的情况下单身怀上小松,其生父无法查找。因而,自小松出生开始便由外祖母荣某照顾。之后,小松所在社区征地拆迁,小松获得了安置还房,但由于其法定监护人杨某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相关部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听了荣某的诉求,在了解具体情况之后,公证处当即决定联合棠香司法所开展上门服务,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然而,由于小松母亲的特殊情况,委托监护这条路走不通,大家研究相关法律后认为,小松外祖母荣某若具备监护能力并自愿履行监护义务,监护权可以进行变更,荣某可直接成为小松的监护人。
  今年4月,公证员让荣某配合备齐了所有办证资料和法律文件后,随即与棠香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上门询问、走访社区居委会、调查取证等。经审查核实,小松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具备。公证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时间出具了监护人公证书给荣某,并免收其公证费。收到证书后,老人热泪盈眶,感激不已。
  此外,公证处还开通了“绿色通道”,简化办证手续,根据群众的需求到医院、看守所、监狱等场所开展上门办证服务。
  今年4月8日,公证处公证员第一时间取到核酸检测报告后,立即前往荣昌区看守所为群众朱女士即将转到外地监狱服刑的丈夫办理了委托公证。
  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该处共累计上门服务45人次,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如潮。
  前不久,远在云南的张先生通过“视频公证平台”顺利办理了委托公证,事后还专程录制了一段视频,向公证处表示感谢。
  “这个视频公证平台真的太方便了,通过这个平台,我不用回大足就办好了公证,不仅省时,还给我节约了来回几千元的交通费。”市民张先生说。
  公证处引进的视频公证平台改变了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当事人可随时随地使用并发起申办,平台利用活体检测(刷脸)、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身份验证及部分材料核验。审核完毕后,公证书即可自取或通过快递到家。这也就意味着,市民可以不用线下跑公证机构即可线上办完公证,便捷高效。
  “为了让市民足不出户办理公证,公证处不断融合信息技术与公证服务,提升公证质量与效率,尽可能满足新时代下公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公证处主任刘扬超说。
  除了引进视频公证平台,公证处还大力推广公证服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开通微信公众号、公证云平台以及中国公证小程序等多种在线网上预约、网上受理公证服务方式,实现40多项公证业务网上办、网上查,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就近办”:服务便捷又利民
  “办个证要跑这么远,还是算了吧!”“到哪里公证哟,我找不到。”……这些群众口中的念叨真实反映出办理公证的困扰,也成为了公证处不断完善的方向。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公证处以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公证咨询和办证服务,对于办证需求较为集中的社区、厂区、校区,派出服务团队巡回办证,把高效、便捷、专业、优质的公证服务送到百姓身边。
  “公证这项工作,深入了解的市民不多,所以这次深入基层开展‘就近办’不仅是帮助大家办理业务,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以服务为载体,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公证事业。”刘扬超说,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主要办理合同、继承、财产分割、委托、保全证据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通过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履行“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公证职能,从而实现预防纠纷、防患未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据悉,今年以来,公证处先后在棠香、龙水等镇街开展巡回办证服务12场次、蹲点办证18场次,现场向群众解答有关遗嘱、继承、协议等公证业务内容,派发公证宣传资料,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办理公证30余宗。
  此外,为方便在市民中心办事的群众就近办理公证事项,公证处把市民中心的公证窗口从1个增加到3个,并着手规划在经开区、大足高新区设立固定办证窗口,让附近群众就近享受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马上办”:服务更快又更好
  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行公证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对于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事实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在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下,全部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今年3月,受访单位公证处公证员提前介入胜天湖水库扩建工程的抽签选房筹备工作,参加此次抽签选房的群众共计280余户,房屋套数500余套,为保证群众及时选到房屋,公证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现场公证,对现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细致严谨地指导和监督。
  “整个选房活动组织严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有效消除了被拆迁户对拆迁安置工作的不信任感和抵触情绪,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在被拆迁户与政府间架起了信任的桥梁。”刘扬超说,自今年3月以来,公证处为群众当天受理当天出证共320余宗。
  与此同时,公证处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对有特殊困难当事人紧急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今年5月,80岁的喻某与妻子来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委托卖房公证,出售其远在山西的房屋。由于该房屋属于与第三方共有的公房,委托文书比较复杂,若文书不够完备,房屋将无法进行买卖交易。
  喻某年事已高,妻子行动不便。看到老夫妇焦急和期待的眼神,公证人员决定特事特办,延伸法律服务,制定公证方案,为其联系买卖双方与第三方,共同提出修改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喻某激动地拉着公证人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赞扬公证员设身处地解决群众问题的无私精神。
  记者毛双  通讯员黄维


终审: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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