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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05-13 10: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近日,区纪委监委在查实一村干部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后,对其免于党纪处分的事例受到党员干部赞同。

  此前,该村干部在领取数万元集体补偿资金后,采取坐收坐支的方式,借给本村无钱实施危旧房改造的两户建卡贫困户修建房屋。虽然行为违规,但鉴于该干部是出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解决贫困村民实际困难的初衷,是为公而不是为私,区纪委监委最终决定对其免于党纪处分。

  这是区纪委监委把容错纠错机制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的一个生动实践。该村干部在得知处理结果后表示,今后一定更加努力、规范地干好工作,回报组织的关怀。

  自区委印发《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监督执纪执法中综合考虑历史与现实、多数与少数、主观与客观、主流与瑕疵等因素,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给予党员干部更多的激励和关爱,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做好容错纠错工作的同时,区纪委监委积极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通知》,切实为敢于担当干事者保驾护航,打消干部“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思想顾虑。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一件反映某镇干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网络举报,立即组织专人对举报人所反映的相关问题逐一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扎实做好核查结果反馈,区纪委监委安排专人前往举报人所在地,面对面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疏导举报人情绪,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效保护了被举报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记者刘星通讯员王廷志

终审: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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