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启淑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的姚启淑(曾用名姚菲 ,女 ,身 份 证 号 码 为510230198101238604)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姚启淑有债务债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6月8),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款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大足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北路中段信访大楼4楼)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刘警官;联系电话:023-43770155)
大足区公安局
2021年4月13日
终审: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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