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重庆市大足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经信发〔2021〕16号)开展对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为更加优质高效开展知识产权项目扶持奖励的申报工作,根据大足区《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20]46号)和《关于修订重庆市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大足区府办发[2020]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知识产权暨质量标准扶持奖励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利资助范围:根据国家知识产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确定大足区专利资助范围为2020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和专利购买(以创新运用为目的购买引进)的发明专利权利人。
(二)商标奖励范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商标奖励界定范围包括:
1、2020年度企业获得核准注册的以使用为目的且商标权利无争议的有效注册商标。
2、2020年度有关单位、企业申请注册符合《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开展公共资源品牌保护塑造大足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发〔2018〕26号)所指的公共资源商标品牌。
3、2020年度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申请的马德里国际商标。
4、2019年度在原双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获得注册的未申报奖励的普通商标。
(三)质量和标准奖励范围:
1、2020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及其提名、“区长质量奖”奖的企业。
2、2020年度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定的企业。
3、2020年度获得国家级“aaa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验点项目验收的单位。
二、申报资料
1.奖励项目申报表;
2.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授权证书,购买专利的需同时提交手续合格通知书和发明专利购买运用的报告和说明。;
3.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商标用于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交易文书以及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有关商业活动)。符合公共资源商标品牌奖励条件的可以不提交此项。
4.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复印件;
5.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证书,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文件。
6、质量、标准认定文件或证书。
以上申请材料对应不同的申报项目对应提交,一式两份。
三、申报时间
2021年5月31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地点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也可以直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申请材料。
请各有关行业部门、单位积极宣传,指导有关市场主体及发明专利权利人及时开展知识产权申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优质高效发展。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足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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