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非法狩猎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张玮)日前,警方在玉龙山森林公园当场抓获了3名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称,虽然知道是违法的,但以为被抓住了顶多是罚款,没想到这种行为竟然是触犯了刑法。
当天,警方在玉龙山森林公园当场抓获了3名涉嫌非法狩猎的嫌疑人,并在现场搜获一只野生动物麂子,以及一些用于捕猎的网兜。
据嫌疑人周某交代,三人系朋友关系,都有共同爱好打猎,爱吃野味,听人说玉龙山森林公园有野生动物出没,于是相约来这里打猎。他们在野生动物可能出没的地方布下网兜,利用驯养的三只巴尔干猎犬对猎物进行追逐,使猎物掉入补好的网兜里。当天上午,他们放出猎犬后,成功捕获了一只野生保护动物麂子。
玉龙派出所所长赵才刚介绍,玉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属于全境内禁止狩猎的区域,过去野生保护动物有许多,后来因生态环境和人为破坏等因素,如今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为了严惩这些非法狩猎的人员,公安机关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警方透露,周某等三人的非法狩猎行为并非首次,这一次人赃俱获,周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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