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搭建不属于物管服务的公共区域
大足网讯(记者张玮通讯员王敏)违章搭建不属于物管服务的公共区域,不属于物管公司的职责范围,业主以此拒绝缴纳物管费,法院不予支持。
邓某某系丰足茗居小区业主,重庆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丰足茗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邓某某以楼下搭建雨棚,物业公司不帮助协调,服务不到位为由,要求物管费打折,自2018年2月开始未缴纳物管费。
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业公司与丰足茗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邓某某应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邓某某以楼下一户业主存在违章搭建雨棚物管公司不协调为由起诉,缺乏证据且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由邓某某支付物管公司物管费1250元。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当事人拒交物管费,其抗辩理由是物管公司没有清扫与其住宅相邻雨棚上的垃圾也没有协调解决纠纷。但与被告住宅相邻的雨棚系其他业主私自搭建,不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不属于物管公司的职责范围。
同时,法官提醒,针对相邻业主违章搭建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相邻权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终审: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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