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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2 14:03:34 浏览次数: 【字体:

大足网讯(记者邓小强)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指导全市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落实新出台的《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大足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并部署推动《办法》在我区全面落地实施。
  电视电话会议上,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对《办法》的制定背景、条文内容进行讲解,对落实《办法》提出要求。会后,我区赓即部署落实会议精神,要求与区内会各街道、园区、投资平台公司、开发区有关负责人组织做好《办法》的学习落实,对照《办法》条文全面开展工作,谋划好今年的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积极建设紧凑型、缆线型管廊,提升地下管廊智能化管理水平。
  据悉,城市综合管廊是指城市内用于集中敷设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两类及以上市政公用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干线、支线、缆线管廊。为规范我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办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内容共计29条,对于在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行为作出要求。《办法》确定了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应当遵循的政府主导、公益为主、规划统筹、因地制宜、社会参与、有偿使用的原则;要求建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要求各城市形成干线、支线和缆线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强调要对干线、支线管廊主体结构外边线外15米内设置为安全控制区,依法规范管理控制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办法》明确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资金可以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终审: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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