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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车祸致死 法官调解维护权益

来源:大足网 发布时间:2021-02-03 10:5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大足网讯(记者 张玮 通讯员 龚朝菊)“法官您辛苦了,61万赔偿款已到账了。现在已经一点多了,我们请您吃个便饭吧……”“不了,不了,都是我分内的工作,赔偿款是你们应得的,赔偿款到位了就好。”近日,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死者胡某的亲属拿到了赔偿款。
  2020年4月18日,死者胡某应聘到原告重庆某陶瓷公司做脱硫塔清洁工作。4月20日凌晨零时5分,胡某在下中班后因车祸当场死亡。
  之后,胡某的父亲胡甲、女儿胡乙以及妻子马某提出申请,确认胡某与陶瓷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举示相关证据。大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胡某与陶瓷公司从2020年4月18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而陶瓷公司不服,向大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随即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双方进行庭前沟通,第一时间掌握实际情况和真实诉求。
  沟通过程中,双方均表达了愿意协商解决死者的工亡事宜的愿望,但陶瓷公司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全额赔偿近百万元很困难。
  考虑到本案虽是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但案件判决后,双方必然还存在工亡赔偿一案。按照法定程序,如果双方对仲裁不服,案件仍然会起诉到法院。如此以来,将是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而企业一方也将长期诉讼缠身,影响正常经营。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让死者亲属列明赔偿清单,针对死者亲属的赔偿请求制定调解方案,并多次与双方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向当事人释法析理。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陶瓷公司当庭一次性赔偿胡甲、胡乙和马某因胡某死亡产生的损失共计61万元。
  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时间,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并兑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终审: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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