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控烟条例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营造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日前,区卫健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商场、理发店、医院等单位,广泛宣传《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全力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你们单位知道《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吗?是否知道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反条例规定的,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或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我们可以对个人处以50元罚款,对所在单位也要给予处罚。”当天,区卫健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大足商都,宣传《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内容。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支队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走进街镇、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广泛开展控烟条例宣传,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据了解,《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共二十五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各类主体的义务、宣传教育、法律责任等。
记者:谭显全
终审: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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