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被开除公职
据大足区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足区委批准,区监委对大足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经查,谢丽霞违反廉洁要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工作要求,违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利用出具工程档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单位受贿犯罪和受贿罪。
谢丽霞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权力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行业内形成潜规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大足区营商环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谢丽霞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终审:陈咏梅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