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记者从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导领导小组获悉,为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区正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从5月15日起,对各镇街畜禽水产养殖排查整治情况实行天天排名通报。
据介绍,我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区内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的干流和一级支流陆域500米范围内,其他河流陆域200米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内所有渔业养殖场肥水养鱼和增氧机全部取缔。其中,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5月底前必须实现100%关闭或搬迁,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日常监管,巩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成果,防止“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渔业养殖整治5月底达到50%目标,7月底前实现100%取缔。
记者从区生态河长办获悉,根据各镇街上报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查摸底调查情况统计,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规模养殖场627家,水产养殖渔用增氧机需取缔6862个。截至5月14日,规模畜禽养殖场已关闭1家,渔用增氧机已拆除395个。
“从5月15日起,各镇街畜禽水产养殖排查整治情况实行天天排名通报。”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我区成立了6个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导组,抽调专人进行分片督查指导,重点对镇街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的调查摸底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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