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石刻申报世界遗产的由来
大足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绝非一时心血来潮。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遗产本身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遗产现有的保护机构的法律依据充分,具备良好的保护、研究条件以及较高的保护、研究能力;遗产具备良好的保存环境条件。大足石刻符合第一条毋庸置疑,正因如此,国家文物局1986年即将大足石刻列为申报世界遗产的预备名目,1992年又再次列之为中国向联合国推荐的世界文化遗产的40个候选的人文景观之首。国家文物局还同时指出,大足石刻是重庆市唯一有条件申报的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当时较之第二、三条基本条件尚有较大欠缺,总体时机尚不成熟,故缓至1996年才作出申报决定。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