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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佳:创新普法教育 守护成长“净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黎佳为孩子们进行普法教育  “请宝贝们记住: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就是隐私部位,别人不能看、不能碰、不能摸哦。”为了让儿童了解性侵的危害,并懂得如何自我保护,近日,在预防幼童性侵普法教育课堂上,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黎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今年29岁的黎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考入原大足县人民检察院,成为公诉科的一员。工作中,她不仅耐心细致,还善于总结创新。在区检察院自制的预防幼童性侵普法动漫手册“宝贝,不怕”的基础上,黎佳针对低龄幼童、高年级学生、家长三类对象制作了不同类型的ppt教案,以视频播放、普法知识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预防性侵的知识普及到各个学校和社区。在山区村小,由于缺乏多媒体展示,黎佳则通过自制课件海报,以生动有趣的讲课方式将相关知识普及到偏远地区。  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等案件中,黎佳发现有未成年人因接触毒品而走向犯罪道路的案例。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远离毒品的侵害,在区检察院自制的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动漫手册《青春无毒》的基础上,黎佳针对中、小学生的差异性定制了普法教案。在开展普法教育讲座的过程中,她通过展示毒品模型,播放教育视频,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在校学生普及毒品的危害,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毒贩子的毒招以及如何远离毒品,提高了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自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来,黎佳立足办案实际,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慎把握逮捕、起诉尺度,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年,黎佳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但行为需要矫治的未成年在校学生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功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监督考察规定,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定期与本人、家长、学校联系,及时了解该学生的思想、生活状况,通过帮教让其放下了心理包袱,积极备战高考。  从检7年以来,黎佳持续关注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灵”是她的工作动力。为此,黎佳积极探索新方法,拓展新途径,创新普法教育,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守护青少年成长“净土”。记者黄小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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